昨日,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质量,让高龄老人共享我市发展成果,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6〕31号)以及《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川老龄办〔2017〕45号)精神,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三区2017年80岁—99岁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共计690万元。 其中市级预算资金63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60万元。此次下达的高龄津贴人口数据由泸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提供,市民政局根据三区高龄老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专项资金分配,并明确要求三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专款专用,及时发放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市民政局适时将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是健全我市养老保障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下达的80岁—99岁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将促使我市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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