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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四川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组到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查

2020-9-30 09:03| 发布者:泸州戒毒| 查看:3268| 评论:0

摘要: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带队到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就《四川省禁毒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代鸿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强戒所党 ...

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带队到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就《四川省禁毒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黄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代鸿宾、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强戒所党委书记、所长郑永祥陪同检查。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到戒毒人员宿舍、食堂、四区五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市强戒所对戒毒人员开展戒毒执法、教育矫治、安全管理、戒毒医疗、习艺劳动、康复训练等工作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市强戒所在戒毒执法管理、警示教育基地、指挥中心建设、病残戒毒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市强戒所在贯彻落实《四川省禁毒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赞扬所班子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场所管理规范有序,为戒毒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劳动、医疗等戒治环境,戒毒人员在这里戒毒,其家属都非常放心。同时,检查组对全体民辅警默默坚守和无私奉献给予高度评价。




王波主任表示,通过检查,对市强戒所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了更深入、直观的了解,检查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帮助市强戒所协调解决。



对今后的工作,王波主任强调:一是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禁毒条例》关于戒毒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做到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要积极争取场所扩建,改善条件,做到应收尽收,有效防止戒毒人员在社会上违反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各级政府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尤其是遇到病残戒毒人员伤亡等情况时,所地要密切联系,形成合力。


四是要建立专项基金,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依托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开展好对出所戒毒人员的衔接帮扶和后续照管,降低复吸率,使出所戒毒人员真正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文:王熹、赵林  

图:王熹

审核: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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