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16时许, 北城派出所接到,江阳区枇杷沟某快餐店老板电话报警称,有一男子在其店内吃霸王餐。 男子来到店内,点了一份10元钱的炒饭,但拒不买单,男子理直气壮,“就没钱啊,要咋子嘛?” 民警多次劝说无果后,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男子余某不仅吃饭拒付款,甚至拒绝社区戒毒! 余某,江阳区人,吸毒前科人员,2018年10月12日,因吸毒成瘾,被龙马潭公安分局责令参加社区戒毒,但其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蓝田街道社区戒毒中心报到。 目前,余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戒毒2年。 来源: 平安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