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伙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车一族越来越多。 但部分小区车位价格高、车位稀缺,部分人就安放地锁、乱停乱放……因而与开发企业、物管在车位方面矛盾较多,引发扯皮等 泸州某小区的车辆已经影响到居民通行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741818辆(三区293045辆);其中汽车419039辆(三区207775辆),比上月增加3422辆,新注册4248辆。 为此,我市结合实际出台《泸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出租、出售均适应本办法。该《办法》从2019年5月13日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 1、《办法》涉及的区域范围? 答:执行范围为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的车位。各区规划区外以及各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出台车位管理办法,也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2、《办法》管理的对象是包括所有类型车位吗? 答:仅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配套车位,其中,人防车位的租用由人防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小区配套建设的车位开发企业“只售不租”怎么办? 答:《办法》明确规定:对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未售车位,按物尽其用的原则,业主要求租赁停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如发生此种情况,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小区车位只能出售给本小区业主吗?对外出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在满足业主优先购买的前提下可对外出售。可对外出售的车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小区楼盘已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已售住房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二是从最后一个楼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超过3年未销售完毕且租赁期满半年以上的小区车位;三是经公示1个月在优先销售给本小区业主后仍有剩余车位。 5、小区住宅配套车位不够时,可以自行划定车位吗? 答:可以,但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二是不影响小区消防功能和业主通行安全;三是临时车位可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施划;四是施划车位应邀请公安消防及规划部门现场指导。 6、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修建的车位,归谁所有,收益归谁? 答: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7、车位价格有政 府指导价吗? 答:无政 府指导价。车位租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明码标价制度,由开发企业应根据建设成本以及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确定车位租售价格,并在售楼部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价目表。 8、住宅小区出售或者出租车位方案包含哪些内容? 答:应包含以下内容: (1)车位的分布位置、数量和面积情况(附规划和测绘平面示意图); (2)人防工程的范围及车位分布情况(注明注意事项) (3)车位出售、出租的时间、价格; (4)车位实行年租、月租、临时出租的方案分类说明; (5)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管理事项说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车位租售方案在哪里进行公示? 答:开发企业须在售房部现场或者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10、此《办法》实施日期和有效期分别是? 答:本《办法》从2019年5月13日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