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率队督查海潮镇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办公室、县交通局、县安监局、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张胜春一行先后前往海潮码头、海潮烟花爆竹委批部、海潮加油站,对渡船稳定、应急物资储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条件、员工培训教育、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张胜春强调,相关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要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监管责任,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务必要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落实安全;要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应急和报备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泸县安监局:张庆) |